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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16》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     9月5日上午,由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所、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等单位共同完成的《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16》(下称《报告》)在青岛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评审组由科技部、中科院、教育部、国家海洋局、中国地调局、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副司长王孝强、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李铁刚出席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所科技处处长徐兴永主持。 

      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报告》对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客观认识、全面理解我国海洋创新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能够为国家规划与海洋创新政策制定提供指标支撑,有助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海洋经济的驱动作用,有助于调动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海洋创新,有利于树立建设海洋强国的公民意识和信心。 

      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是衡量国家和区域海洋创新能力,切实反映其海洋创新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性指数。该指数包括海洋创新资源、海洋知识创造、海洋企业创新、海洋创新绩效和海洋创新环境5个分指数,共25个指标。其中,海洋创新资源分指数采用海洋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强度、人力投入强度等指标;海洋知识创造分指数选取海洋科研人员的发明专利、著作、论文等指标;海洋企业创新分指数选取企业海洋综合技术自主率等指标;海洋创新绩效分指数选取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等指标;海洋创新环境分指数选取人均海洋生产总值、经费筹集额中政府资金所占比重等指标。 

      此次通过评审的年度《报告》以2001年为基期,基期指数设定为100。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整体海洋创新指数为917,“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为9.5%,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其中,海洋创新资源分指数得分234,海洋知识创造分指数得分1319,海洋企业创新分指数得分2454,海洋创新绩效分指数得分185,海洋创新环境分指数得分393。2015年,我国11个沿海省(市、区)可分为四个梯次,第一梯次为上海,第二梯次包括山东、广东和天津,第三梯次为福建、江苏、辽宁、浙江和河北,第四梯次为海南和广西。从五个经济区来看,2015年,区域海洋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以及环渤海经济区的大部,呈现多中心的发展格局。从三个海洋经济圈来看,2015年,我国海洋经济圈呈现北部、东部强而南部较弱的特点。2015年,山东、福建、广东、江苏、天津、浙江等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均取得了卓越成果,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方面效果明显,未来发展趋势良好。在全国涉海城市科技投入产出效率方面,呈现出“北高东高南低”的格局,时间尺度上表现为区域间差距不断缩小。从国际层面来看,2016年期间,国际海洋研究战略规划主要围绕区域性海洋可持续发展问题、北极等热点战略研究区域和重要战略性科技问题等方向,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全球变暖对海洋的影响问题、北极研究、海洋灾害研究等成为较为突出的研究主题。

    会议现场

    会议代表合影

    责编 :蔡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