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决定对 2021-2022学年 春季(2月21日-6月12日)和夏季学期(6月13日-7月10日)的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教学安排
(一)春季学期延长课安排 春季学期延长至夏季学期的课程,相关授课教师须在 6月12日(第 16 周周日)前以补课或适当精简教学内容的方式结课。
(二)考试安排
各院系须在第 14-16 周( 5月23日-6月12日)完成所有春季学期课程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及课堂开卷的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专业类及公选类课程考试
(1)按疫情防控要求,如教师可以进校,各院系正常组 织考试;如非校部教师不能进校,则由开课院系组织校部教师及在雁栖湖校区的校部高年级研究生完成考务工作。
( 2)按疫情防控要求,如所有授课教师均不能进校,各院系须在第 14-16 周以线上形式完成课程考核。
2.博士学位英语考试
视疫情防控要求,如期组织线下考试或由外语系调整考 核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夏季学期教学安排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及学生的学分需求,对夏季学期 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夏季学期以线上形式组织课程教学并完成课程考核。 视疫情防控情况学生可在校或离校之后继续学习课程。
2.各院系对本单位集中教学学生的选课学分进行摸底测 算,根据没有达到课程总学分要求的学生数量,在已备案的夏季学期课程中按需求开设适量课程,使学生尽量在集中教学阶段完成所需课程总学分。
3.本学年夏季学期课程开设人数要求调整为:专业类课 程选课人数不少于 5 人,公选类课程选课人数不少于 10 人。
4.对本学年夏季学期选课学分不做硬性要求。已经修满 课程总学分的研究生,可以不修读本次夏季学期的课程;未修满课程总学分的研究生,须在线上完成夏季学期的课程学习。
教务部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