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国家的实力越来越强大,已经站在世界舞台的中央,这也意味着我们将面临复杂的安全威胁,也许我们不经意的一张照片,都将危害到我们的国家安全。
案例一
李某某曾就读于大连市某重点大学,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在校期间一直从事兼职工作,为便于寻找兼职工作,李某某加入多个校内兼职QQ群。2016年末,兼职群内一个名为Jake的人发布了一条兼职招聘信息,称有一朋友从事船舶海运方面的研究,需该领域相关学术资料,可以提供丰厚薪酬。随后,李某某主动应聘,与“Jake的朋友”建为好友,并在对方高额报酬的诱惑下,接下了这份“兼职”。李某某此时还未意识到Jake等人都是台湾间谍,自己已经被发展成为台谍“情报员”。为赚取报酬,李某某在台谍的指使下,通过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等方式,将搜集到的相关资料使用手机拍照后发给对方。台谍还要求李某某想方设法搜集内部、涉密的期刊、学术研究类的成果资料及引荐部队和造船等方面的人员。为达到长期搜情目的,台谍主动引导李某某毕业后到发展潜力较大的军工企业应聘,并承诺其毕业后若进入军工企业,双方可以进行更好的合作。当李某某与沈阳某大型涉密军工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台谍表达了长期合作的强烈意愿,并许诺待李某某入职后,每月给予不低于工资的高额报酬。一心期待赚大钱的李某某,最终等来的却是国家安全机关对其的审查。
案例二
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龙某,后又结识了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赞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萨某提出要朱某和杜某等为使馆收集新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朱某和杜某未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提供的摄像机1部、活动经费1万元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接着,朱某和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有关伊斯兰教派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警方追缴了全部的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为“机密”级,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案例三
廖某某,男,汉族,大学毕业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嫌疑人“Janny”通过求职QQ群与廖某某搭讪并加为“好友”,称可以介绍工作,主要是拍摄湛江军港停泊的军舰舷号,并称无需办理入职手续,只需网上联系。廖某某按对方指令到湛江军港附近拍摄并报送了相关照片,获利 1000元。后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主动拨打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报警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后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某高校博士李某,在境外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结识了一名自称某国际研究机构研究员的男子皮特,回国后一直保持联系,两人多次通过邮箱交流学术问题,皮特也多次给李某邮寄学术资料及小礼物。经过一年的来往,皮特提出可以为李某办理“绿卡”,条件是向其提供正在参与的涉密科研项目情况。李某将此情况过“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经核查发现,皮特正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于是及时指导李某摆脱了其纠缠。由于举报及时,李某不仅没有受到处罚,而且还得到奖励。